監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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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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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監為配合法務部矯正署協助收容人復歸社會政策,自106年起推動自主監外作業,讓收容人白天外出工作,全程無戒護人員,下班返監執行。此政策能讓接近假釋或期滿的收容人提前外出工作,提高自信心與自律性,進而減少再犯可能性。參加自主監外作業收容人滿3月後並有返家視的機會。工作每日8小時,「周休二日」,且享有保險。作業收入除依照《監獄行刑法》部分充被害人補償費以及提撥作業基金外,還有剩餘可以儲蓄存下來或寄回家,加強家庭支持度修復及結合。本監曾與多家廠商簽訂合作契約,大部分收容人表現良好,獲得廠商極高的評價,廠商透過一段時間的訓練與觀察,企業主可在表現良好的收容人出獄後直接留用,解決缺工問題,形成企業、收容人雙贏的局面。本監施實施至今已曾有6人獲雇主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