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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 :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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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06
  • 資料點閱次數:2454

教化業務作業技訓衛生保健戒護管理接見服務總務業務業務成效

教誨

  1. 個別教誨:由教誨師、心理師與受刑人個別面對面的諮商輔導,以親切和藹之態度隨時為之,教誨時不拘泥形式,尤其重視輔導時機的適切性,對於罹病、晉級、親友久未前來接見或特殊個案之受刑人,給予關懷與教誨。
  2. 類別教誨:依調查分類結果及受刑人罪名,針對其特性,予以分類實施教誨。
  3. 集體教誨:由教誨師至各舍實施教誨,說明刑法修正、宣導易科罰金及法務部戒毒成功計畫等各項政令,同時安排教誨志工或社會志工至各舍實施集體教誨,積極宣導有關毒品、酒駕、家庭暴力防治、兩性平權及消費者保護等法律規定。
  4. 宗教教誨:依受刑人宗教信仰,敦請佛教及基督教等神職人員蒞監實施宗教宣導活動,不定期舉辦佛教皈衣典禮及基督教受洗儀式,以淨化其心靈、安撫性情、啟發其善良本性。並開辦聖經班、佛學班等宗教課程,以淨化及提昇收容人之心靈成長。
  5. 認輔制度:聘請社會各賢達人士、基隆救國團張老師、更生團契基隆區會等專業諮商團體之輔導及宗教志工及更生保護會之更生輔導員入監進行面對面認輔,藉由專業諮商人員的耐心引導,使收容人卸下心防,抒發情緒,並針對收容人服刑期間面臨之家庭、感情及人際關係等相關問題提供建議,共謀解決之道。

宗教浴佛法會和認輔輔導

教育

開辦收容人教化藝文課程
  1. 各種法律知識教育:為強化受刑人之品德、生活及法治等教育素養,聘請學有專精之教誨志工、社會志工講受刑法、消費者保護法、國家賠償法、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法律規定並予以施測,增進受刑人法律常識,進而做個知法、守法的公民。
  2. 開辦才藝班:爲充實受刑人在監生活,提昇受刑人適應社會生活能力,聘請各專業人士,開辦繪畫、書畫、花燈各班別,透過藝術陶冶性情、改變心性。

就業輔導及修復式司法課程

充實圖書設備

  1. 充實監內圖書,積極聯繫更生保護會基隆分會、更生團契基隆區會、人間福報社、讀者文摘出版社、講義堂雜誌社、誠品文化基金會及其他熱心公益之社會人士,捐贈各類型圖書及佛經手抄本供本監受刑人借閱抄寫。
  2. 建立書香環境,並鼓勵受刑人寫作投稿,以達到心靈改革目的。

推動監所閱讀樂讀風氣

其他關懷措施

  1. 各舍房均設有彩色電視,並設有線電視頻道,放映有關教化、宣導影片,以發揮教化功能。
  2. 每月場舉辦受刑人生活座談會,以聽取受刑人意見,達到雙向溝通,以期妥適照顧每位受刑人之生活。

累進處遇及假釋

  1. 依據刑法、監獄行刑法、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及施行細則規定,審慎辦理累進處遇及假釋,以激勵改悔,發揮教化功能。累進處遇共分為四級,依刑期、犯次訂定各級責任分數,從四級至一級由嚴至寬。受刑人假釋案由假釋審查會審查,敦聘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委員,確實做到保密、公平、公正,以符假釋之目的與意義。
  2. 假釋外聘委員之遴聘,涵蓋教育、精神醫療、觀護、更生保護、法律、警政等各個領域,可做多元化之評估,尤其注意性別主流化之趨勢,目前本監8位假釋外聘委員中,女性有5位,佔1/3以上。
  3. 本監假釋審查會之遴聘與開會,確實依照「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
  4. 各教區教誨師填寫假釋報告表各欄位時,皆依個案實際狀況詳實填寫。教誨師辦理假釋陳報之案件及釋放作業時,均使用獄政系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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