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監在電子信箱或陳情案件收件後,由專責人員收件送交秘書室,由秘書室辦理分文,交由權責科室承辦,該承辦科室之承辦人於必要時會辦其他相關科室,以達橫向聯繫作業,並將辦理結果陳交秘書,由秘書向典獄長做全面性報告,待典獄長核示後,交由秘書室彙整後,交由專責人員回覆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