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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 :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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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閱覽須知_檔案應用審核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09
  • 資料點閱次數:85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檔案應用審核表詳如附件

一、依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規定,應用檔案應注意下列事項:

(1)服務時間及場所: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199號二樓,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30分及下午2時至4時30分;國定例假日不開放。

(2)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遵守事項:

1.飲食、吸菸、喧嘩或妨礙他人之行為。

2.抄錄檔案時,以使用鉛筆或可攜式電腦為限;複製檔案時,應依照操作指示,以自行使用影印設備為原則。

3.不得破壞環境整潔及應用處所之設備。

4.申請人應用檔案,應保持檔案之完整,並不得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污損、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或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

二、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收費標準:依本監「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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